東莞市格來斯金屬制品有限公司(遷擴建)項目主體工程及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已于2021年8月28日竣工?,F根據國家環保部《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予公示。
建設單位:東莞市格來斯金屬制品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1年8月31日
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ㄒ唬┙ㄔO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東莞市格來斯金屬制品有限公司項目地址由“東莞市塘廈鎮橫塘寶豐路5號”遷至“東莞市塘廈鎮橫塘塘園路2號”遷建后廠址中心坐標:北緯22°49'18.79",東經114° 8'1.71"。項目總投資200萬元,占地面積8000m2,建筑面積8000m2,項目主要從事馬口鐵、五金件的加工生產,年加工生產馬口鐵100噸、五金件495噸?,F有員工人數共200人,全年工作300天,每天一班,每班8小時。
?。ǘ┙ㄔO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于2017年11月委托南京普信環保股份有限公司編制《東莞市格來斯金屬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7年11月24日經原東莞市環境保護局審批同意建設,批復文號:東環建〔2017〕11841號,于2020年4月經貴局審批同意遷擴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編號:東環建〔2020〕4949號。
?。ㄈ┩顿Y情況
項目投資2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約20萬元,占總投資的10%,主要用于生產廢氣處理設施和噪聲控制系統。
1、生活污水經有效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排入市政管網,經市政管網引至城市污水處理廠處理;
2、項目遷擴建后無排放生產性廢水。水噴淋除塵用水和壓鑄冷卻水循環使用,無外排;
3、廢氣:熔爐熔化、壓鑄工序產生的煙塵經有效管道收集通過水噴淋裝置處理后高空排放,廢氣排放達到《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9078-1996)表2中金屬熔化爐二級標準。打磨工序產生的粉塵經有效收集通過水噴淋裝置處理后高空排放,粉塵排放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
4、固廢:一般工業固廢:項目生產產生的金屬次品、邊角料及碎屑,交專業公司回收處理。項目除塵裝置處理粉塵過程產生的廢渣交專業公司回收處理。
包裝材料: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切削液桶,經收集后交原生產商回收利用,重新用于原料的包裝。
生活垃圾:項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運走。
5、噪聲:對于生產車間的通風設備、生產設備、等進行基礎產減振、隔聲處理、選取超低噪音型設備等,使噪聲降低到環保標準規定的指標以下。